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
浦江县刑事律师咨询
2025-06-18
在《劳动合同法》中,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情形包括:劳动者因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、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等依法单方面解除合同(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);单位主动提出解约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(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);单位因经营需要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(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条);单位经济性裁员(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一条);以及因单位破产等原因终止合同(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四条)。在这些情况下,单位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看,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: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。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。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,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,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,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:1.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,要求支付应得的经济补偿。2.协商不成时,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提交相关证据材料。3.对仲裁裁决不服的,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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